在如今的華人教會中,部分教會常常大談律法,讓信徒要守律法,卻很少談及愛的概念。這是一種對救恩結構的誤解,也是一種對恩典的不安,並且這些不安常常混雜了對道德邊界的恐懼。一些牧師可能會把自己的「傳統道德」理念融入到自己的信仰中,如一些中國傳統的較為保守的倫理觀等。
最近,我也遇到一些弟兄姊妹,在一些傳統教會參加了活動之後,因為「要不要遵守律法」而心生焦慮、甚至陷入了屬靈的自責。而單純的告訴對方「你已經自由了」之後無濟於事,反而還會加重對方的不安,原因是「律法沒有被廢除」。因此,幫助其從律法的捆綁中走出,需要回到文本、回到神學傳統、回到保羅論述的深處,論述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關係。
一、律法的恐懼來自哪裡?
在許多基督徒經驗中,「被律法束縛」通常指幾類現象:
- 將律法當成得救條件。
- 以律法衡量自己屬靈程度,引發羞恥與焦慮。
- 將舊約禮儀律法或文化律法誤認為是對今日信徒的普遍要求。
- 用律法定罪他人。
這些現象的本質並非對律法的尊重,而是把律法從其救恩中的「位置」移到了基督應該站立的地方。因此,解決方式不是削弱律法,而是把律法放回神學原位。
二、保羅如何談律法?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 新標和合本)
τέλος γὰρ νόμου Χριστὸς εἰς δικαιοσύνην παντὶ τῷ πιστεύοντι. (羅馬書 10:4 信望愛CBOL)
「τέλος」 並不單指終止,更常見的含義是「目標、完成、成全」。因此,此處的意思並非「律法結束了」,而是「律法在基督裡得以成全」。保羅並未否定律法,而是指出律法的本質是「把人引到基督面前」,而不是「成為另一個得救的途徑」。
類似結構也出現在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 3:24 新標和合本)
ὥστε ὁ νόμος παιδαγωγὸς ἡμῶν γέγονεν εἰς Χριστόν, ἵνα ἐκ πίστεως δικαιωθῶμεν· (加拉太書 3:24 信望愛CBOL)
「παιδαγωγός」 是古希臘富裕家庭指派奴僕來作為孩子的監管者、啟蒙者,並護送、引導孩子上學,而非教師本身,這個角色負責把孩子安全地帶到老師那裡,然後自己的使命便告一段落。因此,保羅的意思十分明確:律法的功能從來不是救贖,而是引導。
這兩個詞共同構成了保羅對律法的結構性位置:律法是指向基督的路標,而非基督的替代品。
在當年,保羅與巴拿巴在牧養外邦信徒期間,其宣教方式不要求外邦人先行受割禮或遵守摩西律法,這件事上引發了爭議。來自猶太基督徒背景的部分人堅持認為: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外邦人便無法真正成為神的子民。但是保羅認為,外邦信徒不應被強制要求受割禮或全面遵守摩西律法,因為救恩的根基在於主耶穌基督,而非律法的行事,外邦人應被接納,且僅需遵守數項為了團契合一而設定的基本要求。
後來來自雅各的一些人宣揚要受割禮、遵守猶太律法,這種行為引起了保羅的抵觸。類似的律法主義宣教師後來也進入加拉太地區的諸教會,主張外邦基督徒必須受割禮,按猶太律法生活,才能成為完全的神子民。保羅因此寫下《加拉太書》,嚴厲駁斥這一「另一個福音」,強調割禮與律法不能成為稱義的基礎。他主張外邦信徒的身份來自對基督的信,並因聖靈而進入神的約,而非憑藉摩西律法。
三、對於堅持守律法的人,保羅如何應對?
而對於那些執著要行律法的人們,保羅進行了如下的敘述: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拉太書 5:1-15 新標和合本)
這段論述從割禮出發,很大程度的駁斥了一些猶太基督徒「恪守律法」的觀點。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五章所面對的,不是單一的宗教儀式,而是一整套「靠行為換取被神接納」的信仰方式。割禮之所以成為衝突的中心,是因為它象徵了另一條得義的道路,一條不是建立在基督,而是建立在律法的路。在耶路撒冷會議之後,教會原本已達成共識:外邦人不需要受割禮才能成為基督徒。然而,一些帶著嚴格律法觀背景的信徒仍然四處教導「信耶穌還不夠,你還要遵守律法」,這讓初信的外邦基督徒陷入困惑:難道基督真的不夠嗎?
保羅看見問題的核心不是規條本身,而是人心的傾向,總想抓住一個「我能靠自己做到的」救恩方式。而一旦接受割禮作為義的必要條件,整套律法就必然壓在那人身上。這也是為什麼保羅會說:「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不是割禮的行為抵消了基督,而是那個選擇本身代表人把信心從基督轉向了律法。
與此相對,保羅提醒加拉太人:
真正的基督信仰,是因信而活、靠聖靈得力、並且從心裡生出愛的自由。
不是因為沒有要求,而是因為要求的根基已經改變了,不是「我必須如何,神才接納我」,而是「因為基督已接納我,我才能自由地愛」。
所以,保羅對律法主義的反對,其實不是為了推翻律法,而是為了傳達:
基督已經足夠。
恩典足夠。
不需要再加上一條能讓人「證明自己」的路。
恩典光譜 | Grace Spect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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