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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信至愛:新教自由主義中的因信稱義與教會在救贖中的角色必要性反思

Kanrai Daiki 2024-03-04

一、引言

因信稱義是基督教神學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特別是在救恩論的討論中佔有重要的位置。這一概念源於聖經,尤其是使徒保羅在其書信中的教導,例如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保羅強調,人類不能通過遵守律法來獲得救贖,而是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來實現與上帝的和解。

【羅馬書 3:21-26】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加拉太書 2:15-16】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在基督新教中,因信稱義被視為信仰的根基,強調信徒通過對基督的信仰直接獲得上帝的恩典和救贖。馬丁·路德的改革運動使這一概念成為新教神學的核心,他反對當時天主教教會重行為而輕信仰的教導。

相對於基督新教的觀點,天主教和東正教在因信稱義的理解上有所不同。天主教認為信仰和行為都是救恩不可或缺的部分,強調信徒需要透過信仰和善行來實現與上帝的和解。東正教則更加強調信徒在教會社群中的生活和神秘的聯合,將救恩過程視為信徒與上帝之間不斷深化的關係。

這篇論述將探討這三大傳統對因信稱義的不同解讀,並從基督教新教自由主義神學的角度,闡釋因信稱義的意義,進而解釋天主教和東正教在這一教義上可能存在的問題。雖然新教認為信仰的重要性,但真正的信仰必然會自然而然地體現在行為上,而不需要刻意追求行為本身。進而一步步通過論證的方式,反駁天主教和東正教對於信徒必須透過教會才能獲得救贖的觀點。

二、基督新教對因信稱義的理解

基督新教在因信稱義的議題上,堅持一個核心理念:信徒可以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本身,而非個人的行為或教會的聖事,來獲得上帝的義。這一理念深受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等宗教改革者的影響,他們強調信仰而非人的作為作為與上帝和解的唯一途徑。馬丁·路德尤其反對當時天主教會售賣贖罪券的做法,認為這種行為使人誤以為通過金錢或行為就能購買上帝的恩典。

在《羅馬書》中,保羅宣稱:

【羅馬書 3: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基於此,基督新教的教義中,信仰被視為接受上帝恩典的唯一途徑,從而實現稱義。這不僅僅是對個人的道德或儀式的一種超越,更是一種對上帝無條件愛的響應。

路德和加爾文等人的著作中明確指出,信仰不僅是認知上的認同,更是一種全心全意的信賴和依靠。他們認為,真正的信仰必然會產生改變人心和行為的果效,但這些果效是信仰的自然表現,而非稱義的條件或手段。因此,在基督新教看來,追求行為的完善不應該是獲得救贖的手段,而是已經得救的信徒自然流露出的生命態度。

透過這種理解,基督新教不僅重新定義了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也對信仰與行為的關係提出了新的詮釋。信仰被視為一個內在的動力,驅使信徒生出與其信仰相符的行為,而這種行為是出於對上帝愛的回應,而非尋求稱義的工具。

三、天主教對因信稱義的理解

天主教會在理解因信稱義的問題上,採取了一個既包含信仰也重視行為的立場。這種理解深受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中世紀神學家托马斯·阿奎那的影響,以及《聖經》中《雅各書》的教導。天主教認為,信仰雖然是通向救贖的必要條件,但單獨的信仰不足以實現救贖,必須通過信仰促成的善行來完善和證明這信仰的真實性。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強調了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信徒通過參與聖事、實踐愛德和服務,與基督的救恩工程合作。這種理解強調,信仰與行為不可分割,而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

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學思想對天主教的影響深遠,他認為信仰和理性並不矛盾,而是可以互補的。在理解因信稱義的議題上,阿奎那認為真正的信仰必然會產生善行,這些善行是信仰活生生的證據,也是與神建立關係的方式。

《雅各書》說:

【雅各書 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這句話成為天主教強調信仰與行為相結合重要性的經文依據。天主教解讀這句經文時,強調信仰必須通過行為來體現,善行是信仰的自然表達和驗證,而不是另一個與信仰平行的救恩條件。天主教因此對因信稱義的理解強調信仰和行為的不可分割性。信仰不僅是對神的認識和信賴,也必須通過行為—特別是參與聖事和實踐愛德—來具體實現。天主教教導信徒,通過這種信仰與行為的結合,才能完全參與到神的救贖計劃中。

四、東正教對因信稱義的理解

東正教對因信稱義的理解有其獨特性,將之視為與神合一的過程,這一過程不僅僅是法律上的宣告,而是涉及到信徒個人的轉化與聖化。東正教特別強調“神化”(theosis)的概念,認為信徒通過與上帝的合一來實現人的稱義。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斯「Αθανάσιος Αλεξανδρείας」:基督成為人,為教我們得成聖「Αὐτὸς γὰρ ἐνηνθρώπησεν, ἵνα ἡμεῖς θεοποιηθῶμεν」

這一點與基督新教和天主教的教義有所不同,後者對稱義的理解更多地聚焦於法律宣告或內在聖化的角度。

在論證邏輯上,東正教依據其教父的教導,特別是如格雷格利烏斯·帕拉瑪斯「ρηγόριος Παλαμάς」的見解,以及聖經的相關段落,來支持其對稱義的理解。格雷格利烏斯·帕拉瑪斯強調,通過神恩的幫助,信徒可以參與到上帝的本質之中,從而逐漸變得像神。這一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信徒的積極參與和合作,包括遵守教會的教導、參加聖禮、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實踐聖德。

東正教將信仰、神恩和人的努力視為稱義過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與基督新教的“唯信稱義”相比,更加強調人的參與和合作的重要性。同時,與天主教雖然同樣重視聖化過程,但東正教更加強調與神的合一和神化過程,而不是通過教會聖事的施行來實現聖化。

東正教對於因信稱義的理解,是一個深度整合了信仰、神恩及人的合作的全面過程,其核心在於信徒通過與神的深度聯合達到神化,從而實現真正的稱義。這一理解強調了信徒在靈性成長過程中的主動性和責任,以及這一過程的終極目標——成為與神相似的存在。

五、基督教新教自由主義神學對因信稱義的闡釋

基督教新教自由主義神學強調信仰的個人主義和主觀經驗,反對嚴格的教條主義和法制主義。這一思想尤其在詮釋因信稱義這一教義時表現得淋漓盡致。在自由主義神學視角下,信仰被視為個體與上帝之間的直接關係,這種關係超越了任何外在的宗教規範或儀式的限制。

弗里德里希·施萊爾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被認為是現代自由主義神學的奠基人之一,他主張宗教經驗的主觀性和情感性,強調個人直覺和個人與神的內在聯繫。基於這種思想,當我們論述因信稱義時,可以引用保羅在《加拉太書》中的教導:

【加拉太書 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這句話直接反駁了法利賽人對於律法的堅持,強調救恩是通過信仰而非行為獲得。

自由主義神學家如卡爾·巴特(Karl Barth)也提出對抗教會傳統和教條的觀點,主張回歸到信仰的本源——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從這個角度來看,天主教和東正教在稱義問題上的立場過於強調教會制度和宗教儀式的作用,忽略了信仰的個人和主觀經驗。

透過自由主義神學的視角,我們可以理解到因信稱義並不僅僅是一個關於教義的爭論,而是一個關於如何理解人與上帝關係的問題。它反對將救恩局限於特定的行為或儀式中,強調信仰的主體性和個人的宗教經驗。因此,從自由主義神學的視角來看,天主教和東正教關於信徒必須藉著教會才能得救的論述,忽略了信仰本身的力量和個人與上帝直接關係的重要性。這正是新教自由主義神學所批評的,也是它在當代宗教對話中所要強調的核心觀點。

六、自由主義神學中的信與愛

在基督教新教自由主義神學中,因信稱義的概念被賦予了深刻而廣泛的意義,不僅關乎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直接關係,而且涉及到信仰如何影響人的行為和生活方式。

當我們探討這一神學視角對於神的目的的解讀時,為了更好的在基督教新教自由主義神學中,理解「不僅關乎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直接關係,而且涉及到信仰如何影響人的行為和生活方式」,我們可以從人類被趕出伊甸園的故事開始進行一個合理的猜想:

6.1 人類的墮落與神的目的

根據聖經敘述,人類因不信神而被誘惑吃了禁果,從而被趕出伊甸園。這一事件不僅象徵著人類對神的不信任,也標誌著罪的進入世界。在自由主義神學視角下,這一事件可以被解讀為神對人類的一種教育過程,旨在使人類認識到信仰和依賴神的重要性。

6.2 律法的引入--舊約

律法的引入是神為了解決人類不信神的問題而設置的一種機制。律法旨在指導人類如何生活,如何與他人和神建立正確的關係。然而,律法本身不能帶來救贖,因為僅僅遵守律法無法解決人心中缺乏信仰的問題。自由主義神學強調,真正的救恩來自於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而非表面的行為遵守。

6.3 耶穌的教導:信和愛--新約

耶穌的教導進一步闡釋了信仰的本質。他教導人類信神和愛人如己,顯示出信和愛的重要性遠超過表面的行為。在自由主義神學中,信仰被視為行為的本源,真正的信仰自然會表現為對神和他人的愛。愛,作為神的本質,是通過聖靈在信徒心中的工作而流露出來的。

【約翰壹書 4:7-8】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這一教義的核心是指出神的本質和屬性是純粹、完全無條件的愛。聖經描述神的愛是無私、持久和慈悲的,超越我們凡人所理解的愛的概念。神的愛不受限於個人感情或情感,而是一種完美、全面的愛,包括關懷、寬恕、慈悲和行動。

【哥林多前書 13:4-7】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通過接受神的愛並與神建立關係,基督徒相信他們接受到了神的恩典和救贖。這使他們能夠經歷和體驗神的愛,並在他們的生活中反映出這種愛。他們被鼓勵以愛去愛他人,展示寬恕、慈悲、關懷和仁慈。

信仰神的人相信神的愛和恩典是源頭,激勵他們去行善和表達愛心。他們相信真正的愛是無私的,不僅關注自己的利益,而是願意為他人著想並為他人的福祉付出。他們被鼓勵照著神的形象去生活,效法基督的榜樣,將愛和善行帶給世界。

也就是說,信仰神才會產生愛,因為有了愛,才能產生出好的行為。

6.4 神的最終目的:重回天堂

從自由主義神學的視角來看,神的最終目的是要讓信仰和愛充滿人心,使被篩選的人能夠重回天堂。這不僅是一個物理的重回,更是一種靈性的恢復和重生。在這個過程中,上帝不是審判人外在的行為,而是看重內心的信仰。這種信仰不僅要求對神的信任和依賴,還要求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愛護。

6.5 猜想的結論

基於這一猜想,我們可以看到,自由主義神學對於神的目的的解讀深刻地體現了信和愛的核心地位。在這一視角下,信仰不僅是認同一套教義,更是一種生活方式,指引人類如何與神建立直接的關係,並與他人建立和諧的社會關係。這種解讀強調,真正的救恩和靈性的恢復是通過內心的轉變實現的,而不僅僅是外在行為的遵守。

在自由主義神學中,因信稱義的教義不只是關於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它還涵蓋了如何活出這種信仰的問題。信仰和愛被視為信徒生活的根基,這不僅影響他們與上帝的關係,也影響他們與周圍世界的互動。透過信仰,信徒被呼召去愛,因為愛是神的本質,是通過聖靈在每個信徒心中的工作而展現出來的。

自由主義神學透過對因信稱義的深刻闡釋,提醒我們,教會不應僅僅將焦點放在形式上的宗教活動上,而應更多地關注信仰如何在信徒的日常生活中落實。這種神學觀點鼓勵信徒透過個人的信仰經驗來體驗上帝的愛,並將這種愛延伸到他人身上。

這種理解提供了一種更加開放和靈活的方式來理解和實踐基督教信仰。它強調信仰和愛的重要性,並認為這兩者是信徒重返靈性天堂的關鍵。通過這種方式,自由主義神學呼應了當代社會對於靈性深度和個人信仰體驗的追求,為基督教信仰在現代世界中的表達提供了新的視角和可能性。

七、從基督新教自由主義神學角度反駁天主教和東正教的觀點

在基督教的三大傳統中,天主教和東正教對於稱義的理解涉及較多教會和聖事的角色,而基督新教特別是自由主義神學則強調信仰的個人主義和靈性經驗。從基督新教自由主義神學的角度來看,天主教和東正教的做法存在若干問題。

7.1 救贖是上帝的恩賜

基於“唯獨信仰”(Sola Fide)的原則,自由主義神學認為救贖是上帝的恩賜,不應該透過人的行為或教會的介入來實現。這一點可通過《以弗所書》來支持,該段經文明確指出:

【以弗所書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這表明救贖是通過信仰而非行為或教會儀式來實現的

天主教和東正教在實踐中可能導致信徒過於依賴儀式和制度,從而忽略了信仰的個人和內在層面。這種過分依賴對外在形式的做法,可能使信徒忽視了與上帝建立個人化關係的重要性,從而影響了信仰的真誠和深度

自由主義神學強調理解和體驗上帝的個人化過程的重要性。這種觀點認為,每個人都應該通過個人的經歷和理解來體驗上帝的存在和恩典,而不僅僅是通過參與教會的儀式和活動。這種個人化的信仰體驗被認為是達到真正稱義的途徑。

7.2 耶穌的身體不等於具體的教會

在論述這個問題的同時,天主教會與東正教會也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觀點:耶穌的死和寶血的流出代表了祂為人類的罪付上代價,使得人類可以通過信靠祂的救贖工作,得到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並獲得永生。

【馬太福音 26: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約翰壹書 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以弗所書 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耶穌是教會的頭,教會是祂的身體,教會是在耶穌的領導下運作,彼此相連結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

【以弗所書 1:23】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歌羅西書 1:18-19】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
【哥林多前書 12: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所以可以得出「救贖必須依靠教會」的結論。

然而對於這種觀點,通過下列的觀點可以明確反駁上述推論:

7.2.1 基督教會的普世性與多樣性

基督教會的概念遠遠超越了任何單一組織或傳統的界限。它是全球所有信徒的共同體,而這些信徒可能屬於不同的教派、文化和傳統。這種普世性和多樣性意味著沒有一個單一的組織或表達方式可以完全代表或涵蓋整個基督教會的豐富性和複雜性。

因此,教會不僅僅是一個組織或建築,而是所有信徒的共同體,他們通過信仰在基督裡是一體的。這種理解超越了任何特定教派或傳統的界限,強調了所有信徒都是教會的一部分,不論他們是否屬於某個具體的教會組織。因此,將救贖的途徑局限於某一特定組織或儀式是過於狹隘的

7.2.2 教會作為耶穌身體的象徵性

新約聖經中將教會比喻為耶穌的身體,這是一種強有力的象徵,意味著所有信徒在基督裡的聯合和合一。然而,這種象徵性表達並不意味著救贖僅限於或必須通過特定的教會組織或儀式來實現。相反,這個象徵強調了所有信徒不分教派的一體性,以及每個人都可以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的可能性。

7.2.3 救贖的個人化經歷

救贖在聖經中被描述為一種極其個人化的經歷,每個信徒都被召喚去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通過信仰耶穌基督來獲得。這種關係不依賴於任何中介組織或人,而是基於個人對上帝的信仰和回應。教會可以為信徒提供支持和鼓勵,但救贖的本質在於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7.2.4 救贖的普遍可及性

將救贖綁定於通過特定教會或儀式的觀點限制了上帝的恩典和救贖的普遍可及性。上帝的救恩是向所有人開放的,而不是僅限於某些特定的群體或儀式參與者。這一點是新教特別強調的,它鼓勵信徒直接尋求與上帝的關係,並認識到救贖是通過信仰耶穌基督,而不是通過任何外在形式或組織實現的。

【約翰福音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這個經文表明,神的愛和救恩是針對全人類的,只要人們相信耶穌基督,就可以獲得永生。

【約翰福音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這個經文強調,唯有通過耶穌基督才能與神建立關係,沒有其他中介或儀式可以代替這個重要的信仰。

透過這些論述,我們可以看到,救贖的途徑不應僅限於通過教會或其儀式來實現。相反,它是一個更加開放和包容的過程,允許所有信徒通過個人信仰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這種理解強調了信仰的個人性和直接性,而不是儀式或組織的中介作用。

7.2.5 聖經中的多元解釋

對於聖經的解釋和應用存在多元性。不同的基督教傳統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和實踐,這反映了基督教信仰豐富和多樣的性質。儘管東正教或天主教強調教會傳統和共融中的救贖途徑,新教傳統則更加強調聖經的直接權威和個人信仰的重要性。這不意味著一方完全正確而另一方完全錯誤,而是顯示了基督教內部的多元對話和理解。

在基督教的廣闊傳統中,對於教會角色和救贖途徑的理解存在著豐富的多樣性。新教自由主義提供了一種視角,認為救贖通過個人直接與上帝的關係實現,而不僅僅依賴於教會結構或儀式。這一觀點強調了個人信仰的核心價值,以及所有信徒在基督裡的普遍聯合和平等。透過這種理解,我們可以更加包容和尊重基督教內部的多元性和不同的信仰實踐,同時也確認到達救贖的途徑是開放和多樣的,不僅限於某種特定的教會形式或儀式。

因此,自由主義神學提出的反駁點不僅突出了信仰的個人主義和內在性,而且也指出了在天主教和東正教傳統中過分強調教會和聖事角色的問題,強調了信仰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以及信仰的個人和內在價值。

八、結論與對教會角色的重新評價

通過上述的論證,我們得以從基督新教自由主義神學的視角,重新評價教會在救贖中的角色並強調因信稱義的核心地位。這一過程不僅彰顯了信仰的個體性,也挑戰了天主教和東正教對於教會和聖事在個人救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看法。

進而本文利用論述和證明展示了基督新教自由主義神學對因信稱義的深刻理解。這足以反駁天主教和東正教對因信稱義理解中的問題,尤其是對行為和教會聖事的過度強調,這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影響信徒與上帝之間直接關係的建立。

以上這些推論,反駁了天主教和東正教認為信徒必須藉由教會才能達到救贖的觀點。強調了信仰個人化和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的重要性,從而確立了基督新教對因信稱義的獨特見解與其普遍性救贖的理念。這不僅是對傳統教會角色的重新評價,也是對信仰的深刻反思,呼籲信徒們回歸到最初的信仰核心——直接與上帝建立關係,透過真誠的信仰體驗來實現個人的救贖和靈性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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